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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水利部2008年长江河道采砂“严打年”工作要求,枞阳县决定从2008年8月15日起,集中一个月时间,对重点江段、重点水域的小采砂船、运输船进行集中整治。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,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,决定从水利局、公安局、河道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,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,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,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,对扰乱、阻碍执法行动的进行严惩。
一是对重点水域非法运砂案频发地点进行重点打击,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非法运砂案件。二是全面清理境内的小采砂船,对所属长江河道进行地毯式检查,对本地籍的小采砂船一律拆除采砂设备,指定地点停放;外籍的小采砂船,一律拆除采砂设备,限期离境;对停靠在境内的装运砂船只进行检查,不能提供江砂合法来源的船只,一律扣押查清来源。
(信息员 张旭武) |